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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4日

胡锦涛总统特别代表、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奥巴马总统特别代表和美国财政部长盖特纳共同主持了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的第四轮经济对话。对话今天在北京结束。两国政府的高级官员出席了对话。

双方重申,将继续落实2011年1月胡锦涛总统与奥巴马总统就建立中美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达成的共识,宣传习近平主席副总统2012年2月访美的成果,落实前三轮经济对话的成果。双方宣布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宏观经济合作,促进贸易和投资开放,加强国际规则和全球经济治理,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改革。

关于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联合成果的声明(全文)

一、加强宏观经济合作

自2011年5月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以来,双方采取了有效措施,巩固两国经济发展势头和均衡增长,确保全球经济持续复苏,并牢固确立未来强劲、可持续和均衡增长。

双方承诺合作应对全球经济挑战。双方重申愿意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洛斯卡沃斯20国集团峰会取得成功。

美国继续致力于改变经济增长模式,提高投资和出口水平,并在中期内将总储蓄率提高到过去30年(1980-2010年)的平均水平。根据奥巴马总统的2013财年预算,美国承诺在未来10年内将赤字至少减少5万亿美元,包括去年启动的1万多亿美元的可支配支出削减,以及包括福利改革在内的其他支出削减。税制改革,提高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降低税率,减少税收漏洞和税收支出;实施更严格的预算规则,以提高可预测性和可信度。这将使美国从本世纪中期开始逐步降低联邦政府债务在经济中的比重。

关于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联合成果的声明(全文)

中国致力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积极扩大内需,把扩大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为了有效地促进这些目标,中国将加强其结构性减税政策。中国力争在2012年底前降低一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品的进口关税。中国将积极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逐步将增值税改革范围扩大到所有服务业和地区,以消除重复征税,加快服务业发展。中国稳步提高国有企业分红比例,增加中央国有企业和省级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的数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国家预算体系,继续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中国鼓励所有上市公司,包括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加股息支付。此外,中国鼓励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平均股息水平,使其与中国其他上市公司的平均市场股息水平保持一致。

关于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联合成果的声明(全文)

双方决心全面履行20国集团的相关承诺,加快实施由市场决定的汇率制度,增强汇率灵活性以反映经济基本面,避免汇率持续失调和货币竞争性贬值。中国人民银行愿意继续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价格稳定。中国将继续致力于推进汇率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的灵活性,更好地发挥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美国欢迎中国关于扩大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格浮动区间以推进上述目标的声明。中国将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增强利率在优化资源配置和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作用。美联储坚定地致力于促进最大限度的就业和价格稳定。美联储近年来采取了一些重要措施来提高其政策和目标的透明度,包括今年早些时候设定的2%的长期通胀目标。为了实现其政策目标,美联储考虑了许多因素,包括其政策的国内和国际影响。

关于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联合成果的声明(全文)

双方承诺继续就欧洲金融市场的发展交换意见,并讨论如何支持欧洲自身恢复金融稳定和增长的努力。双方支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促进全球经济和金融稳定方面的作用。中美双方确认及时实施201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配额和治理改革计划的重要性。

二。促进开放贸易和投资

双方重申为两国经济和世界经济营造一个开放、公平和透明的投资环境的重要性。在美方于2012年4月完成对双边投资协定范本的评估后,双方承诺将拟定第七轮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及其后续谈判的议程,并加强谈判。

双方致力于建设更加开放的全球贸易体系,共同抵制贸易保护主义。中美双方认识到在开展贸易救济调查和实施贸易救济措施时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重要性,以避免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双方承诺不将贸易救济措施用于贸易救济以外的目的,包括实现产业政策目标。双方承诺尊重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裁决结果。双方将以公平、客观、透明的方式妥善处理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关于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联合成果的声明(全文)

双方将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增加执法资源,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中国将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进一步强化侵犯知识产权刑事责任的措施。双方将继续加强边境保护和知识产权执法,减少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跨境贸易。中美两国将努力为各自的市场创造一个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合法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增长反映了经济发展,也反映了两国作为世界主要生产国和消费国的地位。美国理解中国对政府机构使用正版软件的持续需求。中国已将软件资产纳入政府部门的资产管理系统,反映了预算项目中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采购及更新的支出。在首批重点企业试点的基础上,中国将加大在企业领域的真诚努力。

关于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联合成果的声明(全文)

中方在2012年2月承诺,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中国政府不会将此作为市场准入的先决条件。中国和美国承诺继续就所有相关机构履行这一承诺进行深入讨论。

双方表示,保护商业秘密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加强对不当使用商业秘密的执法行动。中国表示,国家领导小组2012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年度工作计划将包括针对不当使用商业秘密的执法行动。

美方承诺在出口管制制度改革过程中充分考虑中国的公平待遇要求。美国承诺努力促进向中国民用终端用户和民用终端用户出口民用高技术。双方将共同努力,为促进和扩大两国民间高科技贸易创造有利环境。中美两国将通过中美高技术和战略贸易工作组采取上述行动。双方将于近期在中国举办中美高技术贸易研讨会,讨论如何采取措施促进高技术和战略贸易。

关于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联合成果的声明(全文)

美方承诺,在收到《出口管理条例》要求的中国希望购买的可能受美国出口管制的民用最终用户和民用最终出口物品的必要材料后,将及时接受中国的具体申请。美方承诺将及时审查中国商用飞机有限公司提交的“认证最终用户”申请材料,并对其完整性给予回复。美国已承诺鼓励中国民用终端用户申请“经核实的终端用户”授权,以获得民用项目。

关于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联合成果的声明(全文)

美国已承诺调整对某些两用物品的管制,以便对《关于常规武器和两用货物及技术出口管制的瓦塞纳尔安排》进行相关修改。这将促进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出口民用最终用户和民用最终用途。

美国承诺敦促其他GPA参与者提高要价,旨在到2011年底改善中国修改后的出价。中国承诺在2012年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委员会最后一次会议之前提交一份新的全面修订的标书,以回应与会者的要求。中国充分认识到灵活定义自己产品的重要性。中国在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国内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时,将充分考虑包括美国在内的各方意见和建议,增强这些条例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中国将根据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和财政部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计划,尽快颁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国内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关于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联合成果的声明(全文)

美方承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将以同样的规则和标准对待其审查的所有交易,无论投资者来自哪个国家。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仅限于国家安全审查,无论交易涉及政府控制还是私人外国投资者。当交易构成国家安全风险时,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将寻求尽快解决问题,包括在可行的范围内采取有针对性的缓解措施,而不是阻止整个交易。双方承诺继续通过投资论坛等方式,在各自的外国投资审查中讨论相关关切和概念。

关于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联合成果的声明(全文)

中国承诺公平对待外国企业在华投资。外国并购的安全审查仅针对国家安全关切,并符合规定的时限和审查标准。中国将逐步简化外商投资审批程序,提高透明度。“十二五”期间,中国将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对外开放战略,将对外开放新领域扩大0+。

美国政府的“选择美国倡议”为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美国市场现有和潜在投资者提供援助,并将为促进中国企业在美国投资承担更大责任。“选择美国倡议”承诺帮助有意在美国市场探索投资机会的中国企业和政府官员与经济发展官员建立联系,并努力确保中国企业获得在美国投资所需的信息。

美国支持改善其基础设施部门,改善基础设施投资的市场机制,吸收所有适用的全球基础设施系统的最佳做法和经验教训,并努力增加公私伙伴关系投资机会,包括酌情增加外国投资者的机会。认识到这一目标,美国2013财年预算提议更新和扩大美国基础设施系统,并要求建立国家基础设施银行,以增加所有公共和私人资本在交通、水和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机会。中美认识到两国企业在国内基础设施融资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潜力,并承诺探索深化这一领域合作的机会。

关于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联合成果的声明(全文)

中国政府承诺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并将在信贷供应、税收优惠和监管政策方面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

美国欢迎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商业投资。

中国重申其遵守主权财富基金公认原则和做法的承诺。根据经合组织2008年6月发表的《主权财富基金和投资接受国政策宣言》,美方重申其对主权财富基金开放和不歧视原则的承诺。

美国联邦政府承诺积极支持和协助促进两国地方一级的经济合作。第二届中美城市经济合作会议将于6月20日至21日在中国南京举行。

双方民航当局承诺继续通过现有渠道加强0+值飞机适航认证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并根据正在进行的技术评估过程,适时达成民用运输机的相互认可。

三。国际规则与全球经济治理

双方认识到促进国际贸易和金融规则的重要性,以反映全球经济体系的演变和参与者的作用。

根据2012年2月发表的《关于加强中美经济关系的联合声明》,中美两国将成立一个由主要出口融资提供者组成的国际工作组,在制定一套考虑不同国家利益和条件并符合国际最佳做法的出口信贷国际指导原则方面取得具体进展,并争取在2014年达成协议。双方欢迎国际工作组将于2012年年中在华盛顿举行首次会议,主要出口融资提供方将参加会议。工作组有望达成一项工作计划。

关于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联合成果的声明(全文)

双方同意利用现有机制加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等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信息交流。

双方承诺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统计工作组深化双边贸易统计方法交流,包括国际贸易统计方法新趋势的交流。

双方同意纳入特别提款权篮子的货币应符合现行标准。有鉴于此,美国支持人民币在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标准时进入特别提款权篮子。

双方欢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推动全面监管决定所做的努力,并承诺支持这一进程。双方认识到严格监管汇率政策的重要性,同时支持扩大监管活动的范围,包括全球流动性、资本流动、资本账户措施、储备以及影响外部稳定的财政、货币和金融领域的政策。双方注意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编写对外部门报告和溢出效应报告方面的工作,并欢迎正在进行的加强对外部门分析的工作,这将加强多边分析和提高监督的透明度。

关于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联合成果的声明(全文)

四.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和改革

双方认识到,为了实现强劲、可持续和平衡的增长,双方将支持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并加强金融部门的改革、发展和监管。

中美两国将努力建设一个健康的金融体系,以支持实体经济,并有效实施20国集团通过的国际金融监管框架。双方致力于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金融公司处置体系,加强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双方承诺继续深化金融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双方支持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目标。

美国欢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表的关于中国金融部门评估计划的报告,并欢迎该报告广泛符合巴塞尔银行有效监管的核心原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报告认为,中国对银行及其境内外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综合监管质量很高。美方认可并欢迎中国在统一监管领域取得的进一步显著进展。

美国欢迎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各个领域的外国投资,并将继续承诺在类似情况下为中国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提供与其他外国金融机构相同的审慎监管标准。美方正在积极审查和考虑中资银行的未决申请,有关部门将尽快处理。

双方承诺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合作,加强两国在交易所和交易系统建设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为促进消费融资,中国承诺继续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合格的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包括外资)在中国发行金融债券。在资产证券化中,外资金融机构与中资金融机构享有同等待遇。目前,试点阶段的基本资产仅限于信贷资产。

中方将修改相关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持有合资证券公司不超过49%的股份。合营公司可从事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和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保荐业务,经营两年以上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允许合营证券公司申请扩大经营范围。中国承诺允许外国投资者持有合资期货经纪公司不超过49%的股份。为稳步推进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中国已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总额提高至800亿美元。

关于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联合成果的声明(全文)

双方决定继续加强合作,打击洗钱、伪造货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和资助恐怖主义行为,并加强全球金融体系。双方承诺继续在打击非法融资方面开展政策和业务合作。中国将继续完善冻结恐怖分子相关资产的监管框架。

双方将就FATCA的制定及其实施细则交换意见,从而提供一个讨论中国关切的机会。双方承诺寻求合作解决FATCA问题。

V.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加强中美经济关系

双方积极评价了四轮经济对话在中美战略与经济框架下对促进中美经济关系更强、更平衡发挥的积极作用。通过经济对话机制,双方加强了在重大双边和全球经济问题上的政策协调,增进了相互了解和信任,深化了在经济、贸易、投资和金融领域的务实合作。

双方重申,将落实中美四轮经济对话联合成果声明中的承诺。

双方认识到中美经济关系建立在广泛的共同利益基础上,重申致力于继续加强在战略、长期和全面经济问题上的沟通与合作,以增进两国人民的福祉,促进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和平衡的增长。

附件:

体制安排

中美重申,深化双边经济合作和相关机构之间的交流将促进两国实现繁荣发展和提高生活水平的共同目标。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双方承诺通过更多的对话和倡议促进经济合作,包括:

(1)加强亚太经合组织框架内的协调与合作;

(2)2012年4月11日,在华盛顿举行的第五届中美投资论坛上,梳理了中美投资关系中的主要问题,包括两国在投资政策和基础设施融资方面的意见交流。双方重申探索新的合作领域的重要性。

(3)在中美创新对话第三次高级官员会议上讨论共同感兴趣的创新议题,包括创新政策的最佳实践、创新绩效的衡量标准、创新政策以及地方和企业层面的合作等。,并承诺支持两国科研人员和企业加强跨境研发合作,遵守两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4)深化和扩大中美交通论坛框架内的对话和技术交流;

(5)继续就原产地规则和案例研究相关问题交换意见,并于2012年6月举行联合专家对话;

(6)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美国商务部已承诺在2012年底前签署《中小企业合作与发展谅解备忘录》;

(7)制定《中美知识产权合作项目框架协议》2012年和2013年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8)努力建立中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年度对话机制。第一次对话将于2012年底举行。

(9)通过2012年7月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美国劳工部之间的对话,继续解决共同的挑战并分享最佳做法;

(10)美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两国执法机构将于今年举行会议,重点讨论金融体系面临的主要威胁,并探讨加强双边合作的可能性。

(1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美国财政部联邦保险办公室和美国相关保险监管机构承诺在保险消费者保护、系统性风险防范、审慎监管的发展和实施等保险领域加强合作。

(12)美方在黄金衍生品交易方面向中方提供技术援助;

(13)美国在商品期货及相关监管和透明度工具的培训方面提供技术援助;

(14)举办第六届中美银行监管磋商会议、政府采购研讨会和《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会议(FATCA);

(15)加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和执法、制造业、铁路、基础设施、农业、生物技术、债券市场发展和服务贸易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标题:关于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联合成果的声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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