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199字,读完约10分钟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建交40周年联合公报

一、在中马建交40周年之际,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邀请,马来西亚总理达图·斯里·穆罕默德·纳吉布·本·敦·阿卜杜拉·拉扎克于2014年5月27日至6月1日对中国进行了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中国习近平主席会见了纳吉布总理,李克强总理与纳吉布总理举行了会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会见了纳吉布总理。双方全面回顾和总结了40年来中马关系的成就,规划了两国关系的未来发展,就促进两国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

3.双方一致认为,自1974年建交以来,中马两国关系不断扩大和深化,给双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为促进两国和地区的繁荣和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双方重申,将进一步加强广泛领域的协调与合作,共同促进两国和地区的和平、稳定、安全、和谐与发展。

4.双方回顾,1974年,马来西亚在东南亚国家联盟中率先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在开启中国-东盟对话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对此表示赞赏。

5.双方回顾了197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联合公报》确立的有关原则,并重申了该联合公报和此后两国发表或签署的其他文件对指导中马关系长期发展的重要性。这些文件包括1999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框架的联合声明》、200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联合公报》、2005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联合公报》, 2009年6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中马战略合作的联合行动计划》和2013年10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联合新闻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建交40周年联合公报

六、双方承诺尊重对方的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马来西亚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支持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和中国的和平统一大业。

7.双方高度评价习近平主席2013年10月3日至5日对马来西亚进行国事访问取得的丰硕成果,相信此次访问将把两国关系提升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高度,对两国关系未来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双方重申致力于在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建立中马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8.双方认为,40年来,中马交流与合作显著加强。双方在政治、贸易、投资、旅游、教育、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安全和防务等诸多领域的合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成果。双方重申致力于深化和扩大上述领域的互利合作。

双方一致认为,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和地区形势下,两国建立更加密切和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尤为重要。双方重申,将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深化互信,加强合作,共同努力把两国关系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0.双方重申,将保持密切的高层接触,加强双边关系的战略规划,通过外交部战略磋商等双边交流机制和其他领域的各级官员定期接触,就双边和涉及双方利益的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

11.双方对马航一号航班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家属表示深切的同情和慰问。空吉隆坡至北京MH370,自2014年3月8日消失。纳吉布总理对中国政府在寻找MH370的前一阶段给予马来西亚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马来西亚赞赏中国对国际搜索行动的积极贡献,并认为在涉及26个国家的大规模国际搜索行动中,中国派出了最多的船只、飞机和专家协助马来西亚领导的国际搜索行动。中国对搜索的参与是前所未有的。马来西亚已经承诺继续搜寻,直到找到MH370飞机。中国对此表示欢迎。双方同意继续密切合作,在南印度洋澳大利亚西海岸水域进行水下搜索。马来西亚也欢迎中国参与下一阶段的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建交40周年联合公报

12.双方赞赏马来西亚、中国和澳大利亚于2014年5月5日至7日就寻找MH370的下一阶段举行三方会议。这三个国家坚定地致力于继续加强搜索。马来西亚欢迎中国承诺在过渡时期使用自己的设备参与深海勘探,这对于下一阶段的水下搜索行动至关重要。马来西亚也欢迎中国在下一阶段的搜索行动中参与部署侧扫声纳设备。

13.双方对双边经贸合作稳步发展感到满意,同意进一步推动双边贸易多元化发展。双方积极评价中马钦州工业园区和中马关丹工业园区取得的进展。面对当前全球金融和经济挑战,双方重申共同努力保持经济增长。为加强双边贸易关系,双方将进一步深化清真行业合作,加强马来西亚对华进口燕窝检验检疫交流与合作,加强马来西亚对华棕榈油出口、中国绿色橡胶材料推广和质量检测、品牌建设、贸易便利化推广等方面的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建交40周年联合公报

14.双方同意根据2013年10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经贸合作五年计划》(2013-2017年),积极鼓励和支持双向投资,努力实现2017年双边贸易额1600亿美元的目标。双方同意扩大和促进华清在特许经营、建设、建筑和设计服务、电信、垃圾和水处理、港口发展和物流、铁路、银行和金融服务、医疗和保健、教育、保健以及实物产品和服务方面的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建交40周年联合公报

双方重申,将加强在医学领域,特别是中医药领域的合作。双方认识到中医药的潜力,并相信两国之间的合作和专家交流将对双方都有利。双方同意加强合作,探索马来西亚草药作为传统医学方法的有效性。

16.双方表示愿意在中马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框架内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对话,并逐步扩大到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和国内金融问题。双方将进一步推动双边金融合作,加强两国央行在货币政策、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国际金融体系改革方面的交流和对话。两国央行将进一步加快本币在两国贸易结算和投资中的使用,并推动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建交40周年联合公报

17.双方重申愿意扩大在教育、文化、青年、移民控制、国防、安全、农业、媒体、旅游、体育等领域的合作。

18.双方确认,一对中国大熊猫于2014年5月21日抵达马来西亚,以纪念中马建交40周年,并加强双方在相关领域的科研合作。这反映了中国人民对马来西亚人民的友好感情。这对生活在马来西亚的大熊猫代表了中国和马来西亚之间的长期友谊和密切关系。马来西亚将确保熊猫在马来西亚受到良好的照顾,并期待双方在熊猫合作研究领域取得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建交40周年联合公报

19.双方欢迎两国政府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学位和资格互认协议》,呼吁加强专家交流和学生交流,以实现2020年中国-东盟“双十万”学生流动计划和马来西亚在马来西亚培养20万国际学生的目标,确保更多人受益于高等教育。

双方同意加强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推动共同感兴趣领域的联合实验室建设,推动中马技术转移中心建设,促进两国青年科学家交流。双方同意在2014年10月于中国北京举行的首届中马科技创新联合委员会会议上讨论合作细节。

21.双方同意进一步提升两国农业合作水平,重点是农作物种植、畜牧业和水产养殖、动植物疾病防控、能力建设和农业投资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双方愿加强检验检疫领域的合作,共同努力达成进出口水生动物检验检疫协议。中国同意进一步研究马来西亚关于扩大菠萝蜜、菠萝和其他热带水果等农产品对中国市场准入的建议。中国还在考虑允许现有的马来西亚生产商在满足新的检验检疫准入要求的前提下,继续向中国出口牛奶和奶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建交40周年联合公报

双方同意加强国防合作,增进两国国防部门之间的友谊、理解和协调。相关合作包括高级别交流和会议、联合培训、人员培训、建立两军热线、军舰互访等。两国还签署了国防科技工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同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合作。

23.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学术、文化、媒体和体育领域的交流,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巩固中马传统友谊。双方同意鼓励更多的公民访问对方的国家,并进一步扩大旅游访问的规模。

双方欢迎两国就在马来西亚南宁和中国槟榔屿及沙巴设立新总领事馆达成的协议。双方同意,马来西亚驻南宁总领事馆和中国驻槟榔屿和哥打基纳巴鲁总领事馆的设立,将进一步促进两国人民之间的交流,促进双边交流与合作。

25.双方一致认为,多边事务合作是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同意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沟通与协调,促进地区和区域间合作,推动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重大国际事务。

26.双方同意共同努力深化中国与东盟的合作,欢迎中国和东盟领导人提出的重要倡议,包括“2+7合作框架”和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马来西亚欢迎中国提出的建立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和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建议,并愿意参与这一进程。双方同意推进全面区域伙伴关系的谈判进程。双方还将在东盟、中日韩、东亚峰会等相关会议框架下保持密切沟通。中国支持马来西亚担任2015年东盟轮值主席国。双方同意于2015年2月1日至6日在马来西亚共同主办2015年东盟地区论坛救灾演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建交40周年联合公报

27.马来西亚确认将出席中国在北京主办的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28.双方一致认为,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国和马来西亚采取了重要措施保持国内经济增长,为全球经济复苏做出了积极贡献。双方同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正在进行的改革应进一步深化,以给予发展中国家更多的代表权和发言权。国际金融机构应向受危机影响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实质性援助。应进一步加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和区域组织中的代表性。双方呼吁发达国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危机,并希望相关措施不会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建交40周年联合公报

29.双方反对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两国将继续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合作,并愿意合作推动多哈回合谈判早日取得平衡的结果。谈判的结果应该符合多哈授权,特别是符合包括中国和马来西亚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目标。

30.双方强调维护南海和平、安全与稳定以及航行自由与安全的重要性。双方强调,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应保持克制,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解决分歧。双方同意,如果没有直接当事方的干预和参与,上述分歧将会更加复杂。

31.双方将与东盟其他国家共同努力,全面有效地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在共识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磋商进程,努力制定《南海行为准则》。

32.纳吉布总理感谢中国政府和人民对他本人和马来西亚代表团的热情友好接待,并邀请李克强总理在方便的时候访问马来西亚。李克强总理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马来西亚总理

李克强·达图·斯里·穆罕默德·纳吉布·宾·敦·阿布杜尔·拉扎克

北京,2014年5月31日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建交40周年联合公报

地址:http://www.nl4h.com/nyly/1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