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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5日,中国和塔吉克斯坦联合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应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基勒·阿基洛夫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10年11月24日至25日对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进行了正式访问。

温家宝总理会见了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蒙,并与阿基洛夫总理举行了正式会谈。两国领导人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中塔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

1.双方全面回顾和高度评价两国关系的发展成果,重申发展两国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双方表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及两国建交以来签署的一系列政治文件的原则和规定,加强高层交往,深化政治互信,积极落实双方已达成的共识,扩大各领域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塔睦邻友好合作全面深入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2.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和中国的和平统一大业。中方对此高度赞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尊重和支持塔吉克斯坦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发展道路,支持塔吉克斯坦努力维护独立、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国民经济和扩大对外交流。

3.双方积极评价近年来中塔经贸合作取得的成就,认为保持两国贸易额持续稳定增长,促进两国经济技术项目合作是当前两国经贸合作的重要方向。双方决定充分发挥两国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的作用,挖掘合作潜力,改善投资和贸易环境,创新合作形式,扩大两国经贸合作规模,采取切实措施保护对方国家公民和法人在各自领土内的合法权益。双方将继续鼓励和支持两国有关部门和企业积极参与在对方境内举办的展览、交易会等贸易和投资促进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4.双方强调,将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和经济优势互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促进交通、通信、电力、金融、矿产、港口、农业等领域的合作。

双方表示,将进一步推动中塔公路、胡占德-艾尼高压输电线等大型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双方参与企业提供便利。塔吉克斯坦欢迎中国企业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5.双方表示,中国和塔吉克斯坦的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扩大两国经贸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双方表示,将责成两国有关部门继续保持密切沟通,加快改善中塔苏库勒拜口岸基础设施,改善通关条件,争取全年口岸尽早开放。

六、双方表示将继续加强在文化、教育、卫生、旅游、体育和新闻领域的合作。双方将鼓励对方举办“文化节”、“文化节”等活动。双方将积极促进两国青年团体之间的交流,加强教师和留学生交流合作,鼓励两国高校和科研机构扩大交流与合作。双方指出,塔吉克斯坦国立大学孔子学院为深化两国人文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表示将继续密切合作,不断改善孔子学院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7.双方指出,拉赫莫诺夫总统阁下今年6月对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成功工作访问,对推动中塔关系发展、深化两国地方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双方表示愿意积极落实此次访问期间签署的相关协议,进一步加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塔吉克斯坦在经贸、交通、能源、农业和人文等领域的合作。双方强调,中国-塔吉克斯坦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新疆-塔吉克斯坦经贸合作小组委员会是指导和协调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塔吉克斯坦务实合作的重要机制。双方愿意积极研究,尽快召开小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8.双方认为,维护中亚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符合包括中国和塔吉克斯坦在内的该地区所有国家的根本和长远利益。该区域各国和区域合作组织应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双方指出,“三股势力”仍对该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严重威胁。根据《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协定》的规定,双方将进一步深化两国执法和安全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继续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打击包括“东突”势力在内的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维护两国和本地区的和平与安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9.双方重申,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禁止非法贩运和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和受管制化学前体的合作协定》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定》,加强双边和多边禁毒合作,打击跨国贩毒活动。

双方认为,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和促进国际合作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双方支持联合国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改革,扩大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和代表性。双方认为,联合国会员国应通过广泛、民主的讨论,就改革方案达成共识。

双方积极评价两国在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强调各国应根据本国国情促进和保护人权。双方重申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和采用双重标准,反对通过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

11.双方高度评价上海合作组织杜尚别总理会议取得的积极成果,一致认为上海合作组织在加强成员国互利合作、促进地区稳定和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建设性作用。双方将发展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多边合作视为外交政策的优先事项之一。双方将继续在此框架内密切协调与合作,并与其他成员国一道,共同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在安全、经济、人文等领域务实合作的深化和扩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基洛夫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给予中国代表团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谢,并邀请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基洛夫在方便的时候访华。阿基洛夫总理愉快地接受了邀请。访问的具体时间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

阿基洛夫·温家宝

杜尚别,2010年11月25日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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