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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2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现在起,银监会将正式受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办银行的申请。民营企业必须用无偿资金投资,并应符合“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末分配后净资产达到总资产的30%以上,股权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的条件。

为提高申请效率,银监会将实行限时审批制度,建立民营银行限时审批管理台账,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比现行法定时限短2个月。

尚福林表示,目前已有40多家民营银行向银监会申请成立,但截至目前,它们基本上已经表达了意向,还没有进入实质性环节。原因是《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尚未出台,也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哪些条件和审批程序。《指导意见》26日正式发布后,银监会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审批工作。

下一步,监管部门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引导,重点辅导有意向设立民营银行的省份进一步研究完善筹建方案,并依法审核、成熟并设立一家。二是支持民营银行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优势,确立科学发展方向,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政策,为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三农”和社区以及大众创业创新提供更有针对性、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政策,促进民营银行健康发展。第四,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现有监管体系,出台监管措施,针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标题:银监会促民营银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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