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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温/的野蛮成长之后,互联网金融业迎来了被称为历史上最严格的监管方式。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第三方支付行业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与此同时,围绕互联网支付这一基础而诞生的互联网金融业也将进行重大重组。商业银行是最大的受益者。

纵观整个征求意见稿,很明显监管当局打算通过支付限额和业务范围等一系列规定,引导第三方支付机构“去银行”和“去银联”,回归“小额支付”和“渠道”的本质。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这不仅防范了风险,保护了支付用户资金的安全,而且对网上购物、转账和财务管理的便利性也有一定的影响。

被迫还给第三方支付“最初的心”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16条规定,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账户的,如果不是当面验证客户身份的消费者账户,需要三家机构验证用户身份。如果是具有财务管理功能的综合账户,需要五家机构进行验证。

外部渠道身份认证不是指密码等安全手段,而是指公安、税务、工商、银行、教育机构、居委会等能够证明您身份的机构。

例如,当用户上传身份证时,支付机构可以通过公共安全网络验证您是您,或者用户绑定了银行卡。由于银行卡是实名制,验证银行卡信息也可以证明你就是你。目前,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只是通过这两个外部渠道来证明。

换句话说,当一个用户开立一个支付账户时,他可能需要上传一系列的东西,比如文凭、完税证明、户口簿、护照等等。不收集五件物品就很难开户。不管用户的麻烦程度如何,事实上,从技术上来说很难找出五种外部组织。因为其他政府部门,如税务、工商、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等。,只有部分公民信息,但没有完整的信息。

倒逼第三方支付初心回归 商业银行坐收“渔翁之利”

特别是对于三、四线城市的用户和农村用户,政府部门的用户数据收集将弱于一、二线城市。这种账户验证方法的门槛太高,将对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用户产生很大影响。

同时,年轻人和未成年人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未来想要抓住的主流消费者。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后,它们显然不太可能达到这个门槛。

同时,征求意见稿也明确禁止第三方支付在系统内实现转账。按照一年转账金额20万元的上限,基本可以满足个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但个人互联网理财的需求不一定足够。

各机构人士解释说,此举也是为了让第三方账户加入工会,因为大型第三方支付机构利用系统内转账的便利,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清算机构,这不利于资金监管和反洗钱及反恐要求。

然而,由于监管阻断了支付业务的“银行”和“银联”方向,第三方支付被迫回归“网上+支付”。CICC研究报告评论称,在新的监管环境下,大型支付机构可能的发展方向是平台型,拓展信用报告、互联网信用等业务。、以及通过增值服务收费;然而,简单支付业务的利润率较低,小机构难以生存,行业将面临整合,集中度将提高。

倒逼第三方支付初心回归 商业银行坐收“渔翁之利”

客户信息游戏,银行退出游戏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几家商业银行的电子银行部门负责人,他们都表示,央行征求意见稿将对银行网上银行支付业务产生积极影响,因为根据规定,对支付额度的诸多限制将不可避免地将此类业务转向网上银行支付。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所谓的一日交易限额。事实上,中央银行针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的验证方法,规定了不同的限额,没有限额。这在照片上一眼就能看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仅限于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支付的交易,客户使用银行账户支付的交易(包括“商业银行网关支付”和“银行卡快速支付”模式)不受此限制。

除了增加网上银行支付业务,商业银行更喜欢大数据,如客户交易信息。

过去,支付宝上很多商户与银行交易时,银行的交易方是支付宝,银行不知道第三方支付账户余额支付的具体交易信息,银行也不知道具体的商户是谁。

征求意见稿第21条规定了信息透明度。对于银行来说,这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更多关于商家的信息,也是为了进行风险控制和后期营销。

这是之前第三方支付和银行之间博弈的焦点。原支付管理办法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将数据交给银行,但实际上并未得到很好的实施。该征求意见稿还强调了银行对数据的控制,这有利于银行发展网络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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