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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未经许可的电解工厂的所有者因盗窃废水被判处一年监禁

本报讯(记者龙通讯员黄、刘景贤)东莞市长安镇某无证电解厂非法从事五金饰品加工,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水,其中排放废水中总铬含量超标399倍。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厂厂长于因污染环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自2014年3月起,广西籍男子余某在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租用了一套铁皮房,并经营了一家无证电解厂。他没有申请工商营业执照,没有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批,也没有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电解、酸洗和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下水道排入工厂外的沟渠。

2014年9月26日,环保部门对电解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工厂污染了环境。经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现场采样监测,并经广东省环保厅批准,电解厂排污口排放的废水中六价铬含量为15.3毫克/升,总铬含量为200毫克/升,分别超过了国家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地表水污染物的特殊排放限值(六价铬为0.1毫克/升,总铬为0.5毫克/升)

重锤打击非法偷排废水行为

在被环保部门调查后,于关闭了工厂,然后离开了东莞。6月27日23时许,公安机关在广西岑溪市一家宾馆内追打俞。非法排放污水

电镀厂老板被拘留

另一则新闻(记者董哲通讯员魏洪东)昨日,记者从东莞樟木头镇有关部门了解到,樟木头环保分公司近日查处了一家非法电镀加工厂,该厂非法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水,总铬和总镍分别超标61倍和434倍。据悉,樟木头市公安局已受理此案,该企业负责人张因涉嫌环境污染已被刑事拘留。

近日,东莞市环保局樟木头镇分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樟木头市金河社区滨河路一家电镀厂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工厂旁边的沟渠。环保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并加入樟木头公安局现场调查处理。

经过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工厂没有配备废水处理设施。相反,电镀和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工厂旁边的沟渠。随后,执法人员对直接排入工厂旁沟渠的废水进行采样和监测。经检测,该厂排放的水污染物中总铬和总镍分别超标61倍和434倍。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这家非法电镀厂,该厂负责人张因涉嫌环境污染被刑事拘留。

重锤打击非法偷排废水行为

据了解,这是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樟木头镇查获的第52起疑似环境污染案件,也是今年查获的第三起重金属超标排放案件。

标题:重锤打击非法偷排废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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