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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吸引社会资本、推进停车产业化是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改革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全面放开社会资本投资新停车设施的收费。

意见很明确,主要针对特殊区域,如住宅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周边站(p+r)、医院、学校、旅游景点等。通过挖掘潜力和改造,在内部建设停车设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周边地区建设公共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一定比例配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发改委发文推进城市停车设施收费

意见指出,鼓励社会参与。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和个人使用自己的土地,在空地上和地下修建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获得相应的利益。放宽市场准入。全国有关部门完善了市场准入制度,降低了停车设施建设运营准入标准和投资规模。企业和个人可以申请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原则上,泊位数量没有下限。改革停车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消除现有的社会参与障碍。

标题:发改委发文推进城市停车设施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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