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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半年后,针对非法排污频频亮剑。

近日,天津市环保局公布了上半年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记录。上半年,当地环保系统派出28,136名执法人员,检查了14,642家企业和场所,立案630起,连续16天实施处罚,移交了19起涉嫌环境污染的犯罪。

在天津市曝光的10起非法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中,天保爱华(天津)热电有限公司因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拒绝整改。8天内,30万元的罚款改为240万元,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新的环境保护法正在深入推进。在一些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高压环境执法局面逐步形成,环境案件查处数量和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

企业超排按日计罚 8天“排”掉240万

企业因超量排放被罚款240万元

今年以来,天津市各级环保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日常处罚、查封扣押、司法移送等强制手段,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据天津市环保局称,今年上半年,共立案630起,674项决定被责令改正;发布了423项行政处罚决定;每天连续实施16次处罚,移交了19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扣押和拘留了2起案件。

其中,天宝爱华(天津)热电有限公司因大气排放超标,每天连续受到处罚,并收到环保罚款240万元。

今年3月3日,天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静海经济开发区新区的天宝爱华(天津)热电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1号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超标。同一天,他们被责令纠正违法行为,要求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同时,该单位被罚款30万元。

但3月11日,天津市环保局检查了整改情况,发现该单位二氧化硫仍超标,拒不改正违法行为,从3月4日至3月11日连续8天每天罚款30万元,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事实上,自从新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诸如“日复一日的惩罚”等威慑措施得到了迅速的应用。根据环境保护部的数据,从1月到4月,全国每天连续处罚160起,罚款11229.51万元。

从案例分析来看,陕西省某企业因拒绝纠正污染物超标排放,每天被罚款1580万元,这已成为一个案例中罚款金额最大的一个。

对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王贤亮向《国家商报》记者表示,环保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随着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其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威慑作用也迅速显现。

暴露了10个典型病例

为了遏制生态破坏,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警示重点排污单位,天津结合环境执法压力大的情况,设立了曝光栏。

天津市环保局认为,要充分发挥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震惊和警示作用,真正做到让排污企业害怕、无法、不愿排放,从而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一期揭露的十起非法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包括:天保爱华(天津)热电有限公司连续日超常压处罚案、王铁柱个体废塑料加工厂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天津仲恺纸业有限公司污水非法排放案、北京铁路局天津建设段白一路热力站超常排放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异常案。天津常杰化工有限公司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天津港(报价600717,咨询)滨海新区联钉有限公司盗窃污水,天津荣成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超标扬尘,天津仲博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未经建设和检验同意自首,天津未来科特电子有限公司向无营业执照单位提供危险废物处置,天津盛翔电子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

企业超排按日计罚 8天“排”掉240万

其中,天津仲恺纸业有限公司发现制浆车间的生产废水未经处理就排放到厂外东侧的渗坑中。渗水坑未采取防漏措施,水污染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监测数据表明,厂区主排污口和渗坑水质严重超标。

因此,天津市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万元罚款(上限罚款)。武清区政府依法暂停并关闭了该企业,公安机关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胡某和办公室主任刘某分别实施了15天的行政拘留。

标题:企业超排按日计罚 8天“排”掉2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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