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76字,读完约1分钟

本报(记者林靖)因“艺龙旅行网”在微博上采用了“葛优横”等自己的肖像照片,演员葛优将艺龙网新闻技术(北京)有限企业告上法院,立即停止侵犯肖像权行为,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共计40多万元 今天上午,记者得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爆料:“葛优躺”图片引官司 葛优起诉索赔40万

根据葛优起诉,被告在微博“艺龙旅行网”上发表了采用他肖像照片的配图微博,其中未经他许可采用了18张葛优肖像照片,各图附有台词字幕。 整个微博以带台词的形式介绍“葛优横”,介绍被告业务相关的酒店预约。

葛优认为被告擅自加工、采用他的肖像画,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

目前,海淀法院正在对此案进一步审理。

标题:爆料:“葛优躺”图片引官司 葛优起诉索赔40万

地址:http://www.nl4h.com/nyyl/113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