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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娱乐信郭台铭诉前《周刊》记者臧家宜勒索3200万元台币事件,出现了惊人的快速发展! 臧家宜声称郭台铭有外遇,但没有给出证据。 昨天( 4月20日),台北法院首次开庭时,一名名叫徐靖岗的男子意外出现在法庭外,郭台铭声称与表哥陈崇美外遇、同居,被陈女偷拍了裸照和性爱电影。

“郭台铭被曝曾外遇 同居女友偷拍性爱录影(组)”

郭台铭被同居的她偷拍了性爱录像

徐靖说:“郭台铭15年前拍过性录像,还有6张裸照,这些都被法院没收了。” 并且由于介入了这件事,陈崇美在1995年期间被高等法院追究强制罪,分别被判处3月、4月的刑罚。 徐靖崴表示,当时38岁的郭台铭在1988年认识了在太平洋证券企业担任襄理的陈崇美(当时25岁),陈女在承销部专门指导企业股票上市,郭台铭的企业(编:鸿海塑料企业)欲申请上市,但 陈女误以为单身,郭台铭和郭台铭住在台北市路徐州。 两人密切交往期间,陈崇美称郭台铭为“铭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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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靖说:“在这期间,媒体塑造了郭台铭的大善人、好男人的形象。 我看不到他一直在演戏。 他显然是霸道的人,我不值得林淑如(郭台铭的亡妻)”。

陈女为了报复,在第一个富裕的家里放置了窃听器

徐靖表示,两人交往3年多后,郭妻林淑如回到台湾,郭台铭打算疏远陈女。 陈女找征信社,在位于郭徐州路的家中安装窃听器窃听电话,在自己的卧室安装录像机,1992年11月邀请郭台铭到台北市青年路的地址做爱时,与郭台铭的裸照发生了性关系。 关于目的,应该分手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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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承诺,郭先生等待鸿海上市后,将向陈女企业提供5%的股份,但两人分手后,郭先生只愿意提供500张股份。 之后,以1张股票10元台币的代价换算,减少500万台币,陈崇美没有被骗,而是找了开设九鼎征信的他,要求徐调整和解、复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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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铭随后汇款300万元,主张1993年10月18日复合,带陈女到台北市敦化南路御书园餐厅,但郭台铭携100万元现金和警察抵达现场,指控陈女勒索财物,陈女被拘留19天被查

鸿海不想评论婚外情

鸿海发言人丁祈安说:“臧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如果有恶意侵犯鸿海企业和鸿海领导人名誉的言行,我们将依法彻底追究,决不留情。” 丁祈安对郭台铭的外遇不做评论,但强调“对于利用媒体说话、攻击个人私德等行为,也要回归法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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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庭的判决书,陈崇美虽然知道郭台铭已婚,但迅速发展异常的男女关系,偷拍郭台铭的裸照和性爱画面(红线处)。

郭意味着女人要挟2000万

据徐靖介绍,警方当天将陈女带到台北市青年路的住所,发现了郭、陈两人的性爱录像和郭台铭两张床上的裸照。 之后,郭台铭取出了四张陈女发的裸照。 郭台铭向警方声称,陈崇美、徐靖岗发送了自己的裸照和性爱录像,勒索2000万元。 高等法院审理后,陈、徐两人因强制罪分别在4月、3月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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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靖崴还说:“郭台铭的太太林淑如找到了我,两人打了几次电话,林淑如告诉了我很多不满。 ”。

事情发生多年了,对于郭台铭,徐靖岗还很不满。 徐靖说:“最难过的是,当初去世的戴笠将军左右的吕习经老先生,因为好心来调解这件事,最后上吊自杀了。”

郭台铭、陈崇美纷争事件簿

1988

郭台铭因鸿海要上市,结识了证券企业襄理陈崇美,两人更开始在郭台铭位于台北市徐州路的住处同居。

1992/8年8月

陈崇美发现郭台铭有意分手,找了一个人在家安装隐藏的视频器材。

1992/11

陈崇美邀请郭台铭到家里迎接燕好,趁机记录了郭的裸体和两人的性爱过程。

1992年12月14日

郭台铭同意给陈崇美500万台券,并将300万台券先行汇到陈的账户。

1993年3月22日

陈崇美找了开征信社的徐靖崴,协助回收剩下的200万台币。

1993年10月14日

郭台铭举报被威胁取钱,陈崇美被逮捕拘留。

1995年10月03日

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陈崇美和徐靖岗两人因强制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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