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68字,读完约3分钟

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的方案。 会议指出,财政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这对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先后作出一系列决策和部署,公共财政预算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首先,开放中央预算的步伐明显加快。2009年,四个预算表,即中央财政收入、中央财政支出、中央一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首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和批准。2010年全国人大批准的12种中央预算形式全部公开,包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10年,在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98个中央部门中,有75个部门披露了部门预算。第三,地方预算公开稳步推进。2010年,18个省(区、市)公布了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基金预算,2011年,27个省(区、市)公布了财政预算。2011年,20个省(区、市)公布了省级部门的部门预算。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

会议强调,要清醒地认识到,预算宣传工作进展不平衡,宣传不够细致,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要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财务管理水平。第一,要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总预算和决算。2011年中央财政预算中的部分重点支出和2010年中央财政决算总额应当向“项目”级科目披露。第二,继续推进中央部门预算决算公开。2011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98个中央部门都将公布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央政府决算草案后,98个中央部门将公布决算。中央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加部门预算和决算的内容。三要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费和营运费、公务接待费“三公开”资金和行政费用。中央政府2010年行政支出决算总额和“三公开”资金决算总额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公布。中央各部门要公布2010年“三项基金”决算和2011年“三项基金”预算。第四,要公开中央政府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办法。公开内容包括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管理措施等。第五,大力推进地方预算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中央的做法,公布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政府总预算和决算,做好部门预算和“三公开”资金的宣传工作。会议要求,公共财政预算和决算应以可理解的方式加以解释,并在公布预算和决算的同时予以公布。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完善了职业病诊断制度。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问题。

标题: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

地址:http://www.nl4h.com/nyjj/1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