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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的数据,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已超过100元,是试点初期的近一倍。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账户增长缓慢。目前,中国人均个人缴费只有216元。专家建议完善超额支付和长期支付的激励机制。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言人李忠表示,今年年初,国务院决定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并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来的55元基础上增加15元。“应该说,这是第一次,迈出了非常关键的一步。”李忠说,到目前为止,27个省级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国家标准和当地情况进一步提高了基本养老金,全国平均水平已经超过100元,比试点初期提高了近一倍。应分配的人数为1.466亿,实现了100%的分配。

居民基础养老金较试点初期翻番

据了解,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达到退休年龄的城乡居民领取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月金额,与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有关,另一部分是财政补贴的基本养老金。个人缴费档次包括900元、1000元、15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12个档次。中央政府根据中央确定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贴,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贴,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给予补贴。

居民基础养老金较试点初期翻番

目前,中央政府只承担中西部地区每人每月70元、东部地区每人每月35元的财政责任,而地方政府承担附加基本养老金的财政责任。专家认为,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财政收入能力存在很大差异。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央政府应该不分地区地承担同等水平的基本养老金,而地方政府财政应该因地制宜地供给额外部分的基本养老金。

居民基础养老金较试点初期翻番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基本养老金水平在不断提高,但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2014年,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仅为216元,地区间存在较大差异。北京、上海和天津的人均个人缴费分别达到980元、1071元和1018元,而广西、湖南和河南的人均个人缴费分别只有130元、117元和123元。

根据制度设计,在养老金支付方面,基本养老金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进行调整。个人账户的月支付标准除以139。然而,当个人账户的总体支付水平较低时,实际担保水平将受到限制。根据一些机构的计算,假设利率为3.5%,如果居民选择每年按最低100元的档次支付,政府补贴按30元计算。缴费15年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为2508元,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后,参保人可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为2508/139 = 18元,加上基本养老金55元,参保人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为73元。即使被保险人按每年500元的标准支付,他每个月能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也只有129元。

居民基础养老金较试点初期翻番

对此,华中科技大学教授丁认为,城乡居民在选择缴费档次时会选择较低的缴费档次。缴费水平低意味着在领取养老金时,低个人账户养老金将难以保障城乡居民的生活。超额支付和长期支付的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现行政策规定,地方政府对选择最低支付等级的人给予30元补贴。随着支付等级的提高,地方政府支付补贴存在较大差异。提高缴费档次的同时,必须有效提高缴费补贴,以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加保险,而现行政策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丁认为,现行政策将缴费年限15年作为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之一,部分城乡居民将停发缴费年限15年。我们应该探索建立一个长期的支付超过你能得到更多的机制。例如,每增加一年,我们就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养老金。确定合理的比例成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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