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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记者昨日获悉,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振兴金融股票基金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有关规定,中央要从119个中央部门和单位收回131亿元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安排急需领域,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地方各级政府要从同级部门和单位收回2438亿元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安排重点发展领域和重点保障民生支出。

财政部指出,通过振兴金融存量基金,增加了资金的有效供给,有效促进了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中央和地方部门没有按规定归还金融存量资金,这直接影响了振兴金融存量资金的政策效果。

截至2015年7月21日,中央各部门未按规定归还财政存量资金,其中,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归还16.54亿元,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归还2.47亿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归还2.46亿元,科技部归还5800万元。 环保部1600万元,侨办1600万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0900万元,妇联0400万元,还有0.022.52亿元没有收回。

关于今后工作的要求,财政部表示,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盘活金融存量资金的有关要求。金融股票基金未明确返还的,应当限期返还。逾期未退回的,除经批准不再报送的报告外,同级财政可通过减少当年或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予以扣除。如果财政存量资金已经归还,同级财政要抓紧统筹使用,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政策效应。

标题:年内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569亿元 9部门未交回22.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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